- 联系我们Contact Us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施埔后支路52号
电话: 0591-83514665 63397338 83463670
传真:0591-83514665
- 教育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动态 > 教育信息
-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 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新闻来源于:kehu 发表于:2015-4-7 13:03:45 浏览564次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中〔2015〕4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
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加大对初中教学质量的监控,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我市“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保证我市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在考评方案连续稳定的基础上,现提出2015年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方案。
一、表彰范围与办法:
1.奖项设置:福州市区学校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优胜奖。
对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福州市区前列或者纵向两届对比增值提高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
2.学校参评条件:三年巩固率和三年保留率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表彰。福州市区三年巩固率:城区学校97%,城乡结合部学校95%;三年保留率75%。
3.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办法:
用同一标准考评每一所学校。同一目标是:三年保留率85%、三年报考率97%、中考全科及格率65%、中考优秀率40%、中考平均分595分。
教学质量综合分公式:
W=U/85%*10%+V/97%*10%+X/40%*20%+Y/65%*25%+Z/595*35%。其中三年保留率为U、报考率为V、优秀率为X、全科及格率为Y、平均分为Z。
二、考评说明
(一)指标说明:
1.中考全科及格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达到330分以上,政治、历史两科均合格(即达到C级以上)。
2.中考优秀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科均达到B级以上,并按卷面原始总分的80%(即七科总分达680分以上)计算。
3.中考平均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科原始分总分计算。
4.各项目权重:三年保留率占10%、报考率占10%,全科优秀率占20%,全科及格率占25%,平均分占35%。
5.福州市区每年拟表彰的学校数不低于40%,同时考虑各区办学实际,保证每个区至少有一所区属学校得到表彰,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
(二)各项指标计算办法:
7.三年转出数(含正常办理出国、休学等,市区休学不超1%)。
8.增减后的应报考人数即:应报考人数×报考率指标。以“增减后的应报考人数”计算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校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让控辍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受益。具体计算办法举例说明如下:
甲中学和乙中学均为城区的学校,报考率指标要求均为97%,假设两所中学应报考人数均是1000人,则两所中学只要有970(1000*97%)人参加了中考报名即可达标。但在实际报考中,甲中学有990人报名中考,报考率为99%;乙中学只有960人报名中考,报考率为96%,在进行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时,甲乙两中学的中考全科及格率、中考优秀率和中考平均分都以970人为分母,在甲中学实际报考的990人中的全科及格人数、优秀人数、平均分作为分子进行计算,而乙中学只能在实际报考人数960人中的全科及格人数、优秀人数、平均分作为分子进行计算。
福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6日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