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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稿:《交通安全 警钟长鸣》
新闻来源于:kehu 发表于:2015-1-7 10:11:58 浏览307次 国旗下讲话稿:《交通安全 警钟长鸣》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昨天,也就是2014年12月2日,是我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现在全国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每年由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近六万余人,其中有很多是中小学生。不知有多少的家庭由于交通事故而葬送了幸福。同学们,生命给予每一个人只有一次,请珍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为此,我们通过这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提高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今天,就交通安全工作,我想给同学们提以下几点要求:
1、骑自行车在公路及街道上行驶,必须靠道路右侧或慢车道行驶,不准并列行驶或争道抢行,在城市不准闯红灯,不准与机动车抢道、抢桥,要让机动车先行。
2、骑自行车不准撑伞,不准双手离把或一手扶把,不准做一人踏车的游戏式骑车,不准互相追逐,扶肩并行,载头猛拐,曲绕行驶,不准攀扶其他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转换时必须伸手示意,不准拖带其他车辆或一辆带一辆。
3、不管步行或骑车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4、不管是步行或骑车,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要遵循“一看,二慢,三通过”的原则,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通过。
5、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
6、不准在街道上、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7、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8、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通过交通安全-自身安全-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安全,这里2014年12月4日,我国的首个宪法日诞生了,其中,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宪法四个说法,1、“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2、“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3、“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4、“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这里体现了国家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更大一步的举措。同学们,让我们学法、懂法、用法。记住12月4日,中国宪法日。谢谢大家。